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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梭的生平和《忏悔录》的起因、风格及其影响

( 选自《忏悔录》译本序, 1996 )

马振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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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卢梭与同时代人的这场官司,如果不加上卢梭跟卢梭自己(也就是《对话录》中的让一雅克)的这场官司,或许还不会那么严重。卢梭的一生中最聪明、最严厉的法官还是他自己,其他人对他的控诉相比之下无疑会不值一提。确定其他人都有罪,这是容易办到的,但是他在这样做的同时,不可避免地也遇到了自己的良心。那时他在自己的一生中发现了什么呢?为了说明戏剧、艺术与文明的恶果,他自己则当上了剧作家、小说家、音乐家。他是一个平民百姓,却接受了王公显贵的保护。他创造了一个想象的世界,在那里幸福是美德的最高褒奖,他自己却痛苦万状。他真诚地热爱正义、真理、善良,自己却撒谎,不讲正义,做事恶劣。诚然他在世人面前大声喊冤,但是他也知道——这在《爱弥儿》中已经提过——良心在有所隐瞒时才与理智展开讨论。于是他期望的是让自己在人面前是透明的。他借这种透明来平息内心的不安。因为他知道他内心有许多善,至于恶,他愿意在后世人面前公开承认,使自己得到涤罪。青年时代有那件可悲的偷缎带事件,他诬害玛里翁,使他终生感到沉重的内疚,成年时代他遗弃自己的孩子而没有尽父亲的职责;老年时代他遇到从前有恩于他的心上人德•华伦夫人贫病交困而无动于衷;对杜德托夫人则产生不合时宜的爱情。经过这场忏悔,他重新找回最初的无辜状态,那时他可以心安理得地享受自己的存在,逃出当时如地狱中的痛苦轮回,而走向过去的尚未完全失去的幸福。

    同时,卢梭赐给自己一个完全面彻底的赦免,既然他鼓起勇气袒露了自己的内心,赦免便是受之无愧的。在他看来,他直言不讳和受尽苦楚本身就是一种补赎,洗涤了他的罪孽,他可以坦然地凝视那个迷途知返的人。

    最后,他还向众人发出挑战,敢不敢袒露他们一生中荒唐的隐私。在他这一切都已具备,只待到内心去找回真正的幸福。回忆都在这里,使昔日的幸福又重现最初的鲜艳。这是他至高无上的论据,他至高无上的欢乐。每个人都怕跟隐藏最深的自我照面。而卢梭不是这样,他处在孤独的中心,远离人人都在寻欢作乐的世界,感到难以言喻的幸福。在博塞的迷人日子决不会再来,他却会重新创造,而且再生时还更加美丽。

    可是,《忏悔录》并没有能够给他带来他所期望的内心的安宁。前六章频频回忆这些往事,全书喜气洋洋。第二部分调子阴郁,虽有隐庐和圣彼得岛的一段赏心乐事,但整页整页却是作者与他的原告交锋的痛苦篇章。到最后还没有结束,接着在《对话录》中继续他那不胜其烦的辩解,只是在《孤独散步者的遐想》中才达到相对的恬静。


    对于艺术家来说,最大的幸福就是创造出自己满意的艺术品。卢梭不承认自己是作家,他向我们提到他进入文学领域是一次不吉利的顿悟造成的,他的文学生涯是层出不穷的诱惑、屈服、甚至事故形成的天命。其实他在写作过程中还是具备了一位艺术家的秉性,那就是:不妥协、勤奋和爱好形式的完美。他批评《论艺术和科学的昌明会敦化抑或败坏风俗》那篇演说辞缺乏逻辑与层次,是他的作品中“推理最差,节奏与和谐最不讲究”的一篇文章。可是十五年后他已是一位技巧娴熟的作家,他拿起笔是为了证实他不是一位作家,却使他的小说家天才得到光辉的显示。

    叙述五十年的一生,不可能不对事情进行选择和解说,并给予或多或少有意义的评价。为了使他的生平成为一部文学作品的素材,为了使读者读下来一目了然,不可避兔的要重新组织。我们看到卢梭怎样汇报他的命运,怎样指出从他的童年开始,把一切事物都朝着下述这一点编排起来:他这个人是真理的见证,天命难违,注定要当烈士。骄傲的感情,标新立异的欲望以外,还有艺术家的苛求。在这点上,让我们借用阿尔贝•加缪在《反抗者》中的说法,那是很恰当的。加缪说:小说,这是一个想象的世界,但是通过对当今世界的纠正而创造的,在我们这一个世界上,痛苦若出自本人的意愿则会持续到死后方才罢休;情欲决不会得到排遣而消失;人人抱着一个念头不放,又始终摆脱不开他人。”加缪跟着又说:“人在原有的条件下徒然追求的形式和令人宽心的界限,终于在那个想象的世界上让自己得到了。小说按照尺寸定制人的命运。小说就是以这样的形式参加了创世纪的工作,也一时战胜了死亡。”小说家卢梭在进入自传创作领域也没有让步和犹豫。这是他,又一次看到自己的生平,跟真人真事进行争论,有时还毅然去纠正,终于在对实际人生小修小补的同时,给自己裁剪了一个“按照尺寸定制的命运”。

    但是不能因此而怀疑卢梭创作《忏悔录》时的真诚。我们知道卢梭的同时代人急急忙忙否定《忏悔录》的真实性。为数不少的批评家也在他们之后表示过怀疑。布伦蒂埃说;“这不是他写的一份供词,这是他为了防范后人而采取的一个预防措施。他的回忆录不是他实际上的这个人、甚至也不是他愿意做的那个人的回忆录,干脆就是他要人家相信他是这么一个人的小说。”

    卢梭是不是在给自己抹黑的同时,也在对敌人的说法布上疑阵?他写作是不是为了让他玩世不恭的谎言增加可信度?这也是大家可向自己提出的主要问题。许多人对书中的情节进行大量的旁征博引后,证明《忏侮录》中有许多日期错误和事实出入。但是同时也指出卢梭的记述实质上是非常真实的。他希望他的著作给他带来平静和安宁,这使人认为他不会虚伪。诚然他有掩饰本人内心的倾向,诚然他在真理面前也屡次表示犹豫和后退,例如他第一次谈起遗弃孩子时没有说出全部真相(第七章),只是到了后来才和盘托出(第九章)。可是他从来没有那么像他自己,像他承认的那样,写《忏悔录》时自始至终抱着说真话的欲望,因而在这篇个人历史中我们不应该去寻求“发生过的真”,用瓦莱里的话来说,“那是无价值的,不成形的,一般也是不明确的”。

    因而我们寻求的应该是卢梭的真。这是因为卢梭在阐述自己的真时恰恰最暴露自己。从书的一开头,他就提醒读者:“有时我使用无关宏旨的修饰,也仅是为了弥补健忘引起的疏漏;我知道可能是真的事,我会假设它是真的,但决不会对我知道是假的事亦复如此。”

    这些“可能是真的事”,这个更符合叙述者为人的回忆,与那些真正发生过的事具有同等的价值。如果让一雅克在沉思中悠悠地去想象他怎样对过去的某件事作出反应,这个经过思考的反应与他那时实际的反应包含同样的启示,甚至更大的启示,既然在独处时他摆脱了腼腆,摆脱了社交时感到的拘束。

    然而,当一个人要在十年、二十年、三十年甚至四十年前的往事中,去说明自己当时是怎样一个人,记忆衰退是很令人难堪的事。这不是卢梭一个人的缺点。也不是卢梭唯一的缺点。他还小心地把我们的注意力引到他自豪的特点上:“很奇怪,我忘记过去的痛苦容易之至,不论它发生得多么近。一方面,对痛苦的预感使我害怕,使我昏乱……另一方面,痛苦来过以后不久,对它的记忆往往很淡,轻易就会消失。……然而相反的,对过去的幸福则念念不忘,我想起它,还可说重温它,以致我愿意时还可再一次享受它。”

    这样说来,他的记忆不善于记住事实,却善于记住思想和感觉,在这点上尽善尽美,少有差错。有的事在他的心灵中永志不忘,有的事在他的心灵中一闪而过。这种选择性的记忆,再加上一种变形的想象力,对幸福的往事言过其实,对未来疑神疑鬼,以致产生这类病态的心事,有时使他陷入谵妄状态。卢梭并非不知道这种想象力会使真情受到多大的损害,但是人们怎么能够要求他放弃这个最后的避风港,这扇通往无穷欢乐的虚幻世界的大门呢?《忏悔录》的真情是主观的真情,写书的诚意是毋庸置疑的,有些事实是否可靠,那就不敢肯定了。但是我们不必因此感到遗憾。这里谈的不是一部历史作品,而是一部自传,真实不表现为事情的翔实,有依有据,像在法庭上搜寻物证;而是表现在心理分析的准确上,一个敏感的人的反应上。听到卢梭认为当初那样做的道理,比听到他说出当初表面上做了些什么,更能显露卢梭的真面目。

    这部《忏悔录》写到一七六五年;直到他在一七七八年逝世,中间还有整整十二年时间,他没有继续往下写。评论家盖埃诺从另一个角度看出《忏悔录》是否可靠的论据。据他说:“卢梭对自己能注视多久就注视多久……说真的有时他也与镜子弄虚作假,好让自己的形象不太碍眼,但是也使他以为这使他的真理重见了天日。然后,突然,当他再瞧着自己一七六六年二月在伦敦变成怎样一个人时,他再也不说什么了……可能这才最清楚地表明他要说真话的意愿……他已超出一个人能懂, 能解释,能仟悔的程度。他还能做的事唯有活下去和忍受痛苦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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